(一)物質文化,也稱為基礎文化,包括醫院環境、醫療設備、院容院貌、服務設施等。物質文化是醫院實力的具體體現,是醫院塑造良好形象的物質保證。加快醫院物質文化建設,為病人提供整潔、溫馨、舒適、便利的診療場所,能夠給肉體與精神承受巨大痛苦的患者以心靈撫慰,增進機體活力,從而早日康復。同時,能夠使醫院員工在繁忙的工作中感受美,得到精神上的休息,進而激發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,增強醫院發展后勁,為醫院發展提供良好的支撐平臺。
(二)制度文化,也稱為保障文化,包括管理體制、政策法規、規章制度、工作守則及管理目標等。“沒有規矩,不成方圓”,制度文化作為醫院文化的主體構架,是醫院價值觀念、道德標準、行為準則和技術發展的具體要求,也是以法治院、規范行醫的重要保證。加強制度文化建設,首先應當根據患者的需求和醫院發展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,強化培訓,使全體員工能夠自覺遵守,變制度約束為習慣養成。同時,堅持規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,做到獎懲結合、獎懲分明、獎懲及時。
(三)行為文化,也稱為形象文化,包括全體員工的醫療水平、言行舉止,穿著裝束、精神風貌、風度氣質等。良好的員工行為能夠使患者對醫護人員產生親切感、信任感,對醫院產生信賴和忠誠。加強醫院行為文化建設,要確立“以人為本”的服務理念,牢固樹立“以病人為中心,以質量為核心”的服務意識,認真履行法定義務,維護患者各項權益,完善各種便民利民措施,為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。
(四)精神文化,也稱為核心文化,是醫院文化的核心和靈魂,是醫院全體員工在長期實踐中建立起的群體意識,是醫院發展的原動力。包括醫院精神、奮斗目標、價值取向、理想信念、服務理念等。精神文化一旦形成并被職工認同,就會產生規范和自律作用,凝聚士氣,把職工的思想行為統一到醫院發展的軌道上來。